員工福利Intro
社會保險、醫療保險、生育保險、失業保險
為了保障員工老有所養,解決員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費用,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省、地有關規定,特制定社會保險費管理辦法。
第一條 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由公司足額上繳企業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。
(一)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書,人事檔案關系在本公司的固定工、城鎮勞動合同制工人和國家干部,月工作時間達到國家法定工作時間(暫定21天)者。
(二)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第62條之規定,女性員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者。
(三)符合《山西計劃生育條例》中晚婚規定,享受婚假1個月者;符合晚育規定,享受產假4個月者;產假期間采取長效節育措施,享受產假6個月者;接受絕育手術休假2-3周者。
(四)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的農民工。
(五)工傷治療期間或符合探親條件而請假探親者。
(六)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,按規定從工資中扣除。
第二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由本人足額上繳社會保險費。
(一)婚假、產假不符合《勞動法》和《山西省計劃生育條例》中規定,自愿延長假期的,經批準后超時限部分。
(二)月工作時間達不到15天者。
(三)被公司辭退或本人自愿離職檔案未取走著。
(四)違反計劃生育條例計劃外生育而請產假者。
(五)人事檔案在本公司而未上班的人員。
第三條 屬于第二條中(一)、(二)、(四)款的員工,假滿由本人一次性繳清社會保險費后,方可安排上班。
第四條 屬于第二條的(三)、(五)款的員工,在公司公告的期限內按規定一次性足額上繳本年度社會保險費,過期責任自負。
第五條 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農民工(農民輪換工),本人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,應填寫《參加社會保險申請表》,經公司批準后辦理有關參保手續,并由本人一次性足額上繳本年度保險費中個人承擔的部分。
第六條 因本人原因不能按規定足額上繳社會保險費者責任自負,屆時公司不予辦理退休手續。
第七條 繳費標準以社會保險部門規定的繳費項目和比例為依據。
勞動保護用品
第一條 生產一線的制粒工、化驗員,每年發放工作服2套,工作鞋2雙。
第二條 原料操作工、設備維修工、司機、保管員,每年發放藍色工作服一套。
第三條 特種員工每季度發放手套1雙,口罩1個。
第四條 全體員工每季度發放洗衣粉3袋,毛巾1條。(為了滿足員工的需要,公司采取憑福利券領取勞保用品的辦法,每人每月10元)。